星期四, 七月 26, 2007

社会乱象

(布城讯)5年前谋杀补习老师女儿罪名成立的少年,今日(周三,25日)在上诉庭获得当庭释放,恢复自由。以拿督哥巴斯里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说,少年犯下最凶残的罪行,若由成年人犯下将被判死刑。但上诉庭别无选择,只有谕令马上释放被告。上诉庭维持被告杀人罪成的判决,但撤销将他扣留在加影监狱等候国家元首发落的判刑。(点击此处,以了解更多)——取自于《星洲网站》


不吐不快:杀人放火相安无事,写部落格被捕坐牢!政府只会立法保住自己的地位,违反社会道德的人却没有被惩戒!教补习要被罚,写部落格要被捉,杀人犯却从监狱大摇大摆走出来,社会公义在那里?

星期三, 七月 25, 2007

部落格的威胁

(吉隆坡讯)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强调,现在是政府对不负责任的部落客宣战的时候!对於那些诋毁回教及马来统治者的作者,政府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对付行动,除了援引煽动法令及刑事法典外,也不惜动用内安法令。试想想,当一个人在部落格,把马来统治者的画像贴在自己的屁股上,然后在上面放屁┅┅这种画面,看在我们眼里,我们会有何感受?纳兹里也说,他怀疑部分部落客得到别人的资助,才不停地在网站上发表各种言论。他们24小时上网,又没有其他工作,从哪里挣钱。取自于《星洲网站》

不吐不快:e时代,我们总希望每个人能够善用科技,因为科技能为社会带来发展。很不幸的,还是有害群之马,做出一些无聊的事情。部长,如果你要把诋毁他人的肇事者捉到监狱,我举脚赞同!可是,请你也把上次在国会诋毁女性的国会议员也一同捉到牢里,罪名是诋毁他人!不管用什么方式诋毁他人,都应该被惩罚!天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!Malaysia BO- LEH!!!!

引用法令捉破坏者,不如花些时间来平定治安,捉罪犯、匪徒。吉隆坡的淹水问题,足以让我们蒙羞,甚至威胁我们的生命与安全!说穿了!你们也还不过是担心自己的地位,甚至官位,受威胁!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是以民为主,还是你民我主,大家心中有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