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十一月 29, 2008

我也是独中生

本文也刊登于星洲日报2008年11月27日《言路》,在此刊登原文。

今天凌晨,工作到深夜1点钟。想起同事对我说有关黄明志的的新歌,我便上网搜索。这部备受争议的短篇,的确让我诧异不已!我无法否决明志表达个人的看法的自由,及选择何种表达方式的自由。这是个人选择。

我是独中生,也曾经在本人的部落格发表了对大马教育制度的看法。近年来,华教的困境确实令人忧心,再加近期的新纪元风波,更让人灰心。从华小到独中,再到大学,从一开始选择进入独中,就知道未来的路是怎么的难走下去。

语言的选择是个人的自由,然而,我相信我们能够学习多种语言与世界交流。世界是如此的大,我们不必要局限自己在只有讲华语的地方。十一月时,我参加了在美国举行的关于数据中心设计概念的讲座。我认识了一位德国人,我们有说有笑,互相交流。整个过程中,我们以英文谈到了德国人对犹太人被屠杀的看法、美国和德国的外交关系、中东局势、中华文化——宗教、信仰、姓名、甚至儒家思想。也许翻译无法表达中华文化的精髓,可是却让我们彼此有了基本的了解。从华小到独中,我学到了中华文化与华语,到大学我学到了英文。环境造就了我们具备这样的条件,让我们更容易与世界接触。“归零”的心态,让我们学习更多。

在这里,我有少许不同的意见。色情与艺术决不能混在一起!艺术在于表达社会的文化与思想,但绝对不是像明志的影片中表达方式。一张又一张只是专女性胸部特写的照片,竟然也敢于巴洛克时期的图画作比较,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脱大牙?!我赞同明志对教育制度的批评,可是却无法苟同指鹿为马的比喻方式!我希望柏杨所说的“文妖”不会出现在音乐界,变成“乐妖”,企图引经据典合理化自己的行为与想法!